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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中縣市有線電視價格 五都中最貴

[不指定 2011/05/18 14:27 | by henry ]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台中縣市有線電視價格每月580、590元,是五都之中最貴的地方,縣議員何端格批評,縣民每月比人家多繳1成費用,1年等於多付720元,縣府應為消費者爭權益。

議員︰縣民1年多付720元

台北市有線電視價格515元,台北縣520元,台南市510元,台南縣540元,高雄市500元,高雄縣510、550元(兩區收費不一樣)。何端格說,相較之下,台中縣市收費在五都之中最高,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需在每年8月把費率相關資料送給台中縣費率審查委員會,訂出明年費率,年底縣市合併,縣市各區費用怎麼訂?

何端格指出,在他看來,費率委員會及縣府似乎沒有盡到保護消費者的責任,目前台中縣民比其他四都民眾多付1成費用,有線電視價格大約每月多付60元,1年就多了720元,難道我們的收視品質比人家好嗎?建置成本比人家多嗎?請身為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縣長張壯熙能為消費者多爭取。

張壯熙︰下次審查會反映

張壯熙則表示,費率由費率委員會採合議制審查,必須兼顧消費者權益及考量業者成本,下次審查時,將會反映民間看法。

縣府新聞處長彭啟獻說,費率委員會考量民生物價指數、系統業者人事成本、投注更新設備經費及提供用戶收視頻道數,訂出費率,中縣費率和周邊縣市相近,合併改制的三都均有費率不一致情形,明年費率縣市初步共識是仍由縣市費率委員會各自訂定。
消基會:有線電視價格偏高要求NCC開放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網站 重要訊息摘要

目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於每年八月一日起一個月內向直轄市、縣(市) 政府申報收視費用,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依審議委員會所訂收費標準,核准後公告之。而今年10/27日台北市將召開「審議99年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第二次會議」進行費用審查!

一、 有線電視費率均以核訂上限計價,明顯對消費者不公

二、 北市9家業者中,8家折扣均相同,消費者別無選擇

三、 7成經營區僅只有1家提供服務,形成壟斷

四、 社區大樓住戶無比價權利

消基會要求:

一、 立即開放有線電視全區經營,讓市場公平競爭,並價格至少調降6%以上!


二、 社區大樓安裝有線電視,費用應另訂標準


三、 無線電視應納入MOD的必載頻道,而非取消有線電視的必載條款


詳細內容請參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網站
在談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的價格之前, 首先瞭解該機器的應用對象. 在使用搭配上一般可區分為衛星數位解碼接收器, 地面數位電視廣播接收器和有線電視數位接收器等. 我們在與電視機搭配使用時, 通常置放在電視機上, 所以可能因此又通稱為機上盒(Set Top Box).

為什麼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的價格會引起較多的關注? 而一般的彩電, 打從黑白電視時代, 其價格從來也沒有過太大的爭議, 多由市場供需機能來決定. 甚至最初擁有電視機的家庭, 是一種先進與地位的象徵.

數月前, 在下有被主管單位詢問到有關廠家所送審的有線電視數位接收器的訪價函件, 裏面表列了一些送審廠家所列的主要使用元組件品名及其規格, 希望我這邊能提供確切的物料價格以供累計, 並詢問我送審廠家所提的價格是否合理. 這也難為了這些兢兢業業為收視用戶把關的公僕. 我也回覆了我的看法, 大體上如下:
1.這些機器裏面的元組件分散後來計是一堆不能發揮作用的物料, 所以不只是這些

元組件相加的關係

2.機器的功能最終能夠運作與發揮, 不單單只是生產線產量與時間上的正比關係所

造成的結果

3.有線電視系統未能分級收費, 時間拉長來看, 對一般無需收視這麼多節目的用戶

而言才是真正的負擔之所在.

歸咎其原因, 不難發現, 那是客觀環境造成收視用戶無從選擇而且必須依賴有線電視, 乃至幾近於受箝制的地步. 這無關乎該地區是否有第二家有線電視業者的競爭與否. 事實上眾多用戶所關心是他們的住家或工作處所, 能否清晰收看到一般無線電視台的節目, 即所謂的三台. 因為那是切身的節目, 自由且免費收視的, 尤其在部份都會區和偏遠山區的人們更是殷切企盼的. 在都會大樓林立, 管線密集, 能架好天線, 能看清晰電視, 殊不知幾時已變成極度奢侈的想法, 叫他們吃了稱頭鐵了心與有線電視切斷關係更談何容易. 因此政府當局做好一般基本無線電視台的發射與接收, 乃至到達像鄰近的日本和大陸一般基本電視節目上衛星且可供免費接收的境界, 才是務本之道. 而不是一邊放任大眾基本電視收視環境的惡化, 造就了有線電視不確切的發展; 另一邊又化成正義之身與有線電視系統談判對峙, 造成一般收視大眾與有線電視業者的關係緊張.

再說, 目前現實環境之下, 有線電視是可採基本分級收費的制度, 提供對只收看一般基本電視節目的用戶較生活化的收費服務; 或者在維持現有主顧條件之下, 嘗試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租借, 乃至免費提供的可能性. 因為這些機器都是屬於特定有線電視系統的相容規格, 所以勢必由該專屬的有線電視系統之授權方可使用. 畢竟只要是牽扯到非硬體式商品且需按時計費繳費的, 其所使用的機器設備價格就不單單是可以用原物料成本, 生產成本和管銷費用所能均攤計算的. 像是之前的呼叫器含門號及促銷中的大哥大加門號等商品, 豈不都是如此
你知道有線電視業者,每個月跟民眾收了五百多元收視費,花了多少錢在頻道購買嗎?答案是「不到二百元」。頻道業者表示,系統台一個月付給頻道商,這麼低的授權金,難怪頻道商只能不斷重播節目,「節目品質不佳,難怪民眾寧可盜接,不願花錢。」

     頻道業者表示,國內有線電視雖號稱一百多個基本頻道的有線電視系統,但實際上只有六十個頻道商是付費頻道,其餘的購物台與七十六頻道以後宗教、財經等冷門頻道,都是免費;甚至是頻道商倒貼才能上架的,六十個付費頻道,每個月分到授權金只有一百七十元。

     這一百七十元怎麼算出的呢?答案是二百四十二元採購成本打七折後的數字,之所以打七折,和有線電視私接戶也有關係。因為系統台認為,頻道商除了五百萬收視戶的授權金之外,還可以透過節目廣告,接觸到一百多萬戶私接戶,因此只願付三百五十萬戶的授權金。

     「台灣系統業者,付給頻道業者的授權金,已經五年沒有調整了。」頻道業者無奈地表示,Discovery頻道代理權之爭,就是最好例子。

     原先代理商詠祺主張,Discovery當初跟緯來等十幾個頻道綁在一起,和系統台談授權,Discovery的牌告價一戶九元,詠祺當初的訂價僅四.九五元,新代理商全球數位,則質疑詠祺數字,主張Discovery過去五年的價格,始終是每戶六元。

     「為何一個頻道的授權金,會出現羅生門?關鍵就在於頻道代理商,向系統台收取授權金後,實際付給頻道商金額又是七折八扣的數字。」頻道業者說。

     頻道商頻道授權金收入被凍結,廣告收入又因經濟不景氣受傷慘重,為節省成本,只有幾條路,一是降低節目製作成本,二是重播,三是與廣告商合作,因此賣藥與賣化妝品的節目如此氾濫,不是沒有原因。

     然而,有線電視頻道上架費掌握在五大系統業者,今天有線電視節目品質欠佳,和收視費分配結構扭曲有很大關係,業者在要求對私接戶祭出刑罰同時,難道看不出,有多少人是因為不甘心每個月花五百多元看爛節目,才出此下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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